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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校內轉所申請

一、申請日期:待定。

二、轉所指定繳交資料:

1.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2. 推薦信兩封。

3. 學習研究計畫書。

4. 自傳。

5. 個人資料表(格式自訂)。

6. 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

三、其他建議:建議提出申請之前,先與本所研究相關領域之教授進行面談,以確認轉所之可能性。

詳細規定請見清大註冊組網頁: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p/404-1211-5152.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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