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meneutics 詮釋學(95上)
一、課程說明
本課程的目的在介紹詮釋學的發展,並探討其幾個可能的發展方向。不預設任何專門的哲學知識。
「詮釋」作為一種言說、理解、表達的方式,是人存在的一個基本現象,然而,也由於它不牽涉到真理問題(只是了解意思,不牽1涉真偽),在古代哲 學當中,一直被視為只是一門輔助的學問。然而,詮釋學由解釋神話、聖經、修辭、考據、... 逐步發展成當代哲學的主流之一,原則上來說,它經歷了一個轉變的歷史。一般來說,我們可以將詮釋學區分為「古典詮釋學」(關於「詮釋與理解技巧與方法」的 研究)與「哲學詮釋學」(關於「理解的存有論」)。前者以施萊馬赫與狄爾泰為代表;後者以海德格與伽達瑪。古典詮釋學集中於探討「理解什麼」(如何理解文 本、作者意圖...);哲學詮釋學則集中於探討什麼叫「理解」?也就是說,當我們說我們「理解」的時候,它的意思是什麼?什麼叫做「理解」?在詮釋學的這 麼一個發展當中,「歷史」與「生命」這兩個論題,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本課程將介紹詮釋學的發展,探討生命與歷史這兩個論題。目的在藉由對詮釋學典籍的 閱讀,追溯詮釋學歷史與形成的背景,探討理解、詮釋、真理之關係,並思考哲學詮釋學的意義。原典閱讀的範圍原則上將以施萊馬赫、狄爾泰、海德格與伽達瑪為 主。
二、指定用書
Grondin, Je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Yale Univ. Press, 1994.(選讀)
三、參考書籍
G. L. Ormiston & A. D. Schrift (ed.) :The Hermeneutic Tradition. From Ast to Ricoeur,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0.(選讀)
K. Mueller-Vollmer (ed.): The Hermeneutics Reader. Text of the German Traditioin from the Enlightenment to the Presen", Basil Blackwell Ltd., 1986.(選讀)
洪漢鼎:《詮釋學經典文選》(上)(下)台北,桂冠書局,2002。
四、教學方式
上課與討論。
五、成績考核
1)選修學生必須選擇一篇文章,繳交文本分析報告(50%)
2)或者針對特定論題撰寫期末報告(題目需先與任課老師討論)(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