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上學(98上)

課程內容:
對於世界存有之本質與其存有之範疇結構的存有論之論述,除了提供當代哲學各分支研究的理論基礎之外,更構成當代形上學各個專題研究的基礎。例如,將形上實在論者“可屢次地被引為例證的實存物”的這一存有概念視之為“有效的因果關係”之固有性的看法,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部份科學哲學家在界定何謂自然律之本質的看法(科學哲學屬當代哲學的一個分支研究);而這一“可屢次地被引為例證的實存物”的存有概念之提出,實乃肇因於形上學家在討論起因性(causality,—屬形上學的一個研究專題)要被視為是“共相”(universals,—屬存有論的一個主要議題)這一範疇項下的一員時,其所需俱備的一個特性。
由此以觀,存有論述除了會影響某些特定哲學議題的走向之外,它更牽引著形上學研究的發展。基於存有論述具有如此基礎的性格,而能作為串連當代形上學中的許多重要研究專題的平台之故,本課程作為研究所形上學導論之課程,將特別著重於引導學生對當代存有論的各個主要議題進行詳細且深入的研討,以建制與儲備學生未來在獨立進行其他與形上學有關專題之研究時,所需具備的背景知識。
本課程將涵蓋三大部份:
I. 形上學之方法論 (methodology of metaphysics)
本課程的導論部份——將透過數篇分析形上學理論建構(metaphysical theorizing) 的論文之討論,以引領學生對形上學家在進行形上學理論建構時所採取的理論建構策略與其進行此策略時所遵循的方法論原則(methodological principles)有一鳥瞰式的初步印象。
II. 形上學之基礎:存有範疇之理論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 theory of ontological categories)
本課程的核心部份——將對如下各個存有範疇及其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共相、殊相與固有性 (Universals, Particulars, and Properties)
—實體 (Substances)
—命題、事實、事態、事件 (Propositions, Facts, States of Affairs, Events)
—特定時地的共相例證(Tropes—或譯作“殊相化的性質”(Particularized Qualities)或“抽象的殊相”(Abstract Particulars))
—可能性 (The Possible)
這些存有論議題所構築起來的存有範疇之理論,是進行其他諸如起因說等的形上學專題研究時,所需具備的背景知識。


III. 形上學研究之案例:起因說 (a case of metaphysical study: causation)
本課程核心部份應用於形上學研究的一個案例研討——將包括下列議題:
—與事實相反的條件句(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s)
—起因與條件(causes and conditions)
—事件起因說(event causation)

 

指定用書:
主要教科書:
Loux, Michael J., 2002, Metaphysics: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2nd edi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Laurence, Stephen, and Cynthia Macdonald (eds.), 1998,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輔助教材:
Lowe, E. J., 2002, A Survey of Metaphysics,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Loux, Michael J. (ed.), 2001, Metaphysics: Contemporary Reading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Sosa, Ernest, and Michael Tooley (eds.), 1993, Caus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如有需要,會補充其它相關文獻。

 

授課方式:
依每週指定讀物之章節,本課程以講授與課堂討論並重的方式進行,鼓勵同學積極參與討論。

 

課程的英文與報告寫作之要求與協助:
--本課程每週指定閱讀之文本均為英文之文獻,為確保修課同學之哲學英文的閱讀能力能藉由本課程之參與而獲得提昇,授課老師不定期會指定閱讀文獻的部份章節作為翻譯作業,以磨練同學對哲學英文的理解能力。此外,除了當週輪作指定文獻導讀之同學外,其他所有修課同學也都務必要讀畢當週指定之文獻,授課老師會在適當時機,針對文獻之內容(例如文義、上下文之脈絡、或論證結構等問題),隨堂抽問修課之同學。
--為幫助修課同學在修習本課程的同時,也能增進其報告寫作之能力,授課老師除了上述的翻譯作業繳交的要求之外,也要求每位修課同學要針對每週指定閱讀的文獻,以簡單扼要的大綱方式條列出其內容之要點,於當週上課時繳交,以期能訓練同學的重點整理能力。
--另授課老師也會要求每位修課同學在繳交期中與期末報告前,需先提交報告寫作之大綱,俟授課老師核可後,始可進入報告寫作階段。報告大綱之內容不盡理想者,授課老師會另約時間與其討論,以協助其改善大綱之內容。於報告寫作期間,若同學有需要,授課老師亦可提供額外的報告寫作之協助與咨詢。

 

評分方式:
課堂表現、翻譯作業、期中與期末報告大綱等平時成績: 40%
期中報告:  30%
期末報告: 30%
總計:  100% 

開學年/學期: 98 / 上學期
課程類別: 研究所課程
授課教師: 陳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