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 號:PHIL5011 學分:2 教室:人社A306 任課教師:吳瑞媛、鄭喜恆 上課時間:T5T6 |
一、課程說明
本課程為哲學研究所碩士班必修課,主要目的有二:(1) 協助哲學所碩士班學生盡早著手規劃碩士論文之研究方向,提醒他們在構思論文時所應當注意的事項;(2) 協助他們鍛鍊對哲學文獻之義理與論證的掌握能力、英文哲學文獻之解讀能力、以及進行口頭報告的能力。
二、教學方式
1. 每週上課有兩節課,分別由兩位同學負責報告,報告文章自定,每次報告之文章段落長度約為十頁,須製作書面報告大綱來進行報告;每位同學報告時間約為三十分鐘,剩餘二十分鐘進行討論。除了期末論文計畫書的報告之外,初估每位同學總共須報告四次。
2. 負責報告的同學須在上課前一週將報告文章影印分送給授課教師與修課同學,並且將所報告文章的重要段落翻譯出來(中文字數約一千字),在上課報告的前一週以電子郵件寄給授課老師批改。
3. 在期末最後幾次上課時,同學須根據本學期所報告之所有文章的內容,擬定論文計畫書來進行報告,將會盡量邀請哲學所教授出席指導。這部份課程之目的在於讓同學學習如何寫作碩士論文大綱;表現良好的同學將有機會能夠在短時間內提出正式的碩士論文大綱,而進入碩士論文的寫作階段。
4. 課程第一部份:由吳瑞媛老師主持 (2/22—3/29);課程第二部份:由鄭喜恆老師主持 (4/12—5/17);課程第三部分:由同學輪流報告所擬定之論文計畫書 (5/31—6/14)。
三、成績考核
課堂報告、與翻譯作業80% ;課堂參與20%。